上海提籃橋監獄絞刑房,1935年9月建,位于十字樓的三樓,面積18平方米,絞刑房地坪中間開有一個1.8平方米的方孔,方孔兩側裝有兩塊厚厚的活動地板。執行絞刑時讓囚犯站在活動地板上,先用繩索綁住手腳,黑布口袋蒙住頭部后,再用絞架上的繩索把其頸部套住扎緊。囚犯死亡后,尸體通過三樓、二樓的方孔,吊入一樓的停尸房。圖為整理刑具。
1946年4月22日上午8時,被軍事法庭判處死刑的5名日本戰犯,由美國憲兵押解到絞刑房外的一間房間內。由漢姆上尉用日語向他們宣布執行絞刑,臨刑前,法庭為他們舉行了簡單的宗教儀式。8時15分,美軍軍事法庭按照日本戰犯的軍階大小逐個執行絞刑。每次一人,第一個就是鏑木正隆,新聞記者及其他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。圖為將刑具套上戰犯頸部。
圖為行刑瞬間。
圖為處決戰犯。